在日本生活將近20年的我,到目前為止真的不曾見過日本乞丐,倒是不時能看到橫躺在橋墩下、地下通道、公園等地,衣衫襤褸的流浪者或稱為無家可歸的人。
對中文母語者來說,大致能理解乞丐和流浪者這兩者的區別,主要差異我想在於會不會主動向人乞討金錢或食物。不過,日本人似乎無法區分,尤其是平成世代以後出生的日本人(約莫35歲以下)。興許是因為他們這一輩子不曾看過真正的乞丐吧。
日語中有【乞食】(こじき)意指中文的乞丐,使用英語外來詞【ホームレス】(homelessness)指流浪者(台灣習稱,街友),不少日本人分辨不出這兩個詞的不同之處。有人認為新近成為乞丐的叫做流浪者,甚至有人覺得只是日語和英語的區別。
日本國內並不是沒有過乞丐,也不是其他媒體提過的,日本人出於自尊心不願意行乞才沒有被叫做乞丐。(當然,肯定有人是真的不願向他人乞討)日本的憲法、法律明訂禁止向他人乞討。日本國憲法第25條,全體國民擁有健康生活最低限度生活的權利。國家必須努力維持提高生活上所需的社會福祉、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的水準。據此,訂立了生活保護法、國民年金法、最低薪資法等相關法律。與行乞相關的法律見於1948年頒布的【輕犯罪法】第1條,第22項,明令禁止乞討,或支使他人行乞,違反者將被拘留或處以罰鍰。有人舉報發現行乞行為,警察必須受理,久而久之乞丐這一職業就消失了。
【輕犯罪法】的規定相當明確細緻,30多項法律條文使用相當多漢字,即使不懂日文,多少也能推估出意思。有興趣者,可至下列日本政府的網頁瀏覽。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23AC0000000039
其中的第4項看起來就像是專門針對尼特族(英語:NEET,又稱啃老族)。2012年9月奈良縣警察以違反第4項“有工作能力卻不就職,沒有固定居所,在街頭徘徊”為由逮捕了嫌疑人。後續報導,據說該嫌疑人男性雖然被拘留,但沒被檢察官起訴,最後被釋放了。
雖說現在的日本沒有乞丐,卻能在公園僻靜處發現簡陋的紙箱或藍色帆布搭建的小屋,裡面住著流浪者。這些人的存在對日本政府來說也不是一件體面的事,因此,偶爾也會在特殊時期,發動公權力強制驅散流浪者,將他們趕出聚集地,有時也會有個別的欺凌流浪者事件發生。
日本政府也不是完全採用驅逐措施,為了照顧流浪者,2002年設立流浪者自立支援特別措施法,輔助他們就業,確保居住、醫療保健等問題。據厚生勞動省的統計,2003年全日本有25,296名流浪者,平均年齡55.9歲,其中39.8%在上一份工作還是全職工作。後續的統計人數看來,似乎是年年減少,去年(2021)只有3,824人。不過,我個人蠻懷疑這些數字的正確性。在日本,擁有固定住所(地址)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很多事務需要有固定地址才能辦理。這些人既然放棄了住所,也等同放棄向政府申請生活保護。當然,在日本申請生活保護也不容易通過,比起歐美等西方國家更加困難,這也是他們放棄申請的理由之一。
流浪者不能(不願)行乞,多數人會選擇撿拾回收資源賺取微薄收入,或依靠餐廳、超市、便利商店預備廢棄的食品過活。社福團體或個人也會不定期提供便當、各種生活必需品,維持生命應該無虞。
另外,不知是否有人見過安靜地站在人來人往的日本街頭一角托缽化緣的和尚,雖然其行為類似乞食(這麼說不太精準,“乞食”原本即是佛教用語,只是後來常用在乞討,也就是後來的語意被轉化成“乞丐”。台語與日語很妙,同樣將“乞食”當作“乞丐”。),但是,和尚不會被警察取締,因為這是屬於佛教修行的一種行為。
附帶說明,【乞食】一詞在“現今的”日本屬於【差別用語】(中文:歧視語)之一,新聞報紙等公開媒體不再使用。現在大多改用【ホームレス】取代【乞食】、【物乞い】、【浮浪者】。
2022/03/30 po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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