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幕後觀察

這個世界很大,日本也不小,歡迎來到我的日本觀察筆記,認識更深入的日本。

月份: 2021 年 11 月

  • 需要儘快認定新冠疫苗與死亡的因果關係嗎?

    需要儘快認定新冠疫苗與死亡的因果關係嗎?

    2021年2月日本正式開打COVID-19疫苗(新冠肺炎疫苗)至今將近1年,施打完2劑的人口即將突破1億人,約佔全人口(包含非日本籍)76.2%,65歲以上長者的疫苗接種覆蓋率更高達91.3%。現今確診人數已經大幅下降,全國各地包含最嚴重的東京都解除了「緊急事態宣言」。日本除了提高疫苗覆蓋率之外,並沒有施行其他明顯的新制防疫措施。單純地以結果而言,全民施打疫苗確實有效阻截新冠肺炎病毒的蔓延。

    不過,全民施打疫苗的苦果也開始浮現在國民面前。日本的厚生勞動省(類似臺灣的衛生福利部)公佈,依據預防接種法實施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辦法,如因施打疫苗出現健康上的傷害可獲得政府的補償給付。至11月止,已經有4批,累計273人出現嚴重副作用症狀的人獲得政府單位認定而獲得醫藥費等補償給付。給付內容包括已經支出的醫藥費再加上進出醫院或住院的費用補貼,如有留下殘疾也可終身領取傷殘年金。詳細內容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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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防接種健康被害救済制度(2021/4)/厚生労働省

    但是,因施打疫苗,沒過多久即死亡的人口卻已超過1300人,死亡者家屬尚未有人得到政府認定而獲得死亡及喪葬費給付4420萬+21.2萬日元。

    厚勞省(厚生勞動省的簡稱)說明,死亡與疫苗的因果關係無法認定。查看厚勞省公開的調查報告,死亡者多數爲年長者和患有基礎疾病(各種慢性疾病等),死亡症狀以心肺及腦部相關問題居多,但是也有年輕人且無基礎疾病卻在接種疫苗後不久死亡。

    為何無法認定死亡與疫苗的因果關係呢?

    有記者採訪國際醫療福祉大學的醫學部講師木村AYUMI (法醫學者),她表示現階段,繼續提高疫苗接種覆蓋率之前有更重要的課題,已經提交的接種後死亡案例的死因探究。在她接受採訪的9月當下,2月至8月的991件死亡案例中,可以認定疫苗與死亡有因果關係的0件,與疫苗沒有因果關係5件,信息不足無法判斷因果關係則是986件,也就是絕大部份案例無法認定是否有因果關係。

    木村法醫認為探究死因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死亡人數。如果能知道接種疫苗後當事人體內發生什麼而導致死亡。或是知道接種疫苗後會發生什麼樣的重大症狀,在發生前先行做好預防措施。可以說,探究死因是為了活著的人們

    只是認定單位並沒有足夠信息可以判斷死因,因為只有少數情況,例如出現急性過敏症狀,由人體外表即可確認狀況。即使國際上已經確認接種疫苗後容易出現心肌炎或血栓症,這些病症很難由外表判斷,如果能透過病理解剖相較來說比較能找出死因,只是日本的法醫解剖率僅有1.6%(全部屍體總數中的1.6%,另外由警方經手的非自然死亡解剖率為11.5%,2019年資料。作為對比,瑞典將近90%,英國超越40%)。日本的解剖率如此低,最主要原因,沒有預算,法醫人數不足也是瓶頸。別看日本的偵探推理劇好像一有死亡事件,幾乎都能看到法醫登場,實際上全日本僅有150名左右的正職法醫。

    厚勞省等政府部門在無法明確死亡與疫苗是否有因果關係的情況下,加上避免民眾因擔心疫苗的安全性,不願接種疫苗,阻礙疫苗覆蓋率的提升,更加不會積極調查因果關係。

    但是,死亡者家屬能接受這樣的結果嗎?不用說,肯定不能接受。尤其是沒有基礎疾病,健康的年輕人在接種後不久卻突然死亡。廣島縣的岡本裕之的父親決定實名露臉接受NHK的採訪,他表示自己的30歲兒子在接種第2劑疫苗的3日後,卻在自己房間悄無聲息死去。即使進行了解剖,解剖結果的死因一欄只有2字「不詳」。將相關資料再送交厚勞省的專家會議檢討死亡與疫苗的因果關係,其評估結果在上文已經介紹過,無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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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島案例的解剖結果文件「死因不詳」/NHK

    這次的新冠病毒因為擴散率驚人,疫情持續期間長久,在還沒有特效藥的情況下,接種疫苗可說是唯一的辦法。因此,日本社會的同儕接種壓力空前高漲,如果是你處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中,將會做出何種選擇呢?

    2021/11/25 posted.

    2022/06/07 modified.

  • 日本現實版的神隱歐巴桑

    日本現實版的神隱歐巴桑

    日本政壇人物能頻繁上電視的,肯定是新近登上日本首相寶座的岸田文雄及負責政府發言人工作的官房長官。除此之外,一般大臣(各省首長),各黨黨魁也未必常有機會,更遑論是一介地方議員。偏偏最近有一名東京都議員做出了相當罕見的行為,經由媒體的大量報導讓她的知名度傳遍日本全國。

    2021年7月4日東京都議員選舉投票日前2天,某名參選人在一般道路上發生碰撞小車禍。事發當下未下車處理,現場逃逸,被撞車主徑行追捕攔下肇事者,隨後警察前來處理。當時沒人能料想到這樣一件都會區常見的小車禍會引起後續的軒然大波。

    選舉開票結果,肇事者以該地區第三高票,獲得29,767票連任東京都議員。隔日,媒體報導她在車禍發生當日,汽車駕照還處於吊扣期間,也就是無照駕駛加上現場逃逸,加上公職人員身份讓小車禍事件開始發酵。她所屬的政黨發覺此事,迅速切割與她的關係,見報當晚立刻祭出開除黨籍處分,精彩的劇情由此拉開序幕。

    現實版的神隱少女,哦!應該說神隱歐巴桑(日語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雲隱】,考慮中文讀者的習慣,本文還是採用神隱)。一名當選東京都議員的54歲歐巴桑就這樣神隱4個多月,領取議員當選證書的重要場合也缺席,議會開會期間也完全不見人影。議會3次投票表決,對她發出強制召喚令,也無法將她召喚出來。她只是單方面通知議會,身體不舒服,無法出席議會。神隱期間她自身所有對外公開的社群媒體全數關閉,只保留自身官網上面的道歉信內容,表示因身體因素無法出席議會深感歉意,但是大家選我當上議員,我有責任將議員工作繼續下去,不能辜負投票給我的選民。(事發後,各家媒體採訪該地區選民,9成99的人都希望她趕快下台。潛台詞:不要丟我們的臉

    事件發酵後,媒體挖出她更多黑歷史。原來在她第一任議員的4年期間,被吊扣駕照達到5次之多,無駕照期間多次被人目擊她親自開車。也對她自己的選舉後援會公然說謊,選舉期間有不少宣傳行為違反日本的公職選舉法的規定。

    身為日本最大地方自治政府的議會成員,無聲無息神隱4個多月,連一天會議也不曾參加,議員薪資照領,年底預計還能領取到議員的年終獎金。批評輿論排山倒海而來,第一波高潮終於在11月9日到達。主角木下富美子準備出席公營企業委員會,神隱4個多月後的首次公開露面。風聞這條消息,媒體大批蜂擁而至,當事人也不負眾望,身背名牌包,手腕配戴價值80萬日元高級手錶,在議會所在大樓表演躲貓貓。直到深夜24時左右逼不得已才現身公開謝罪,簡短發言表示歉意,說到日後將退還駕照不再駕駛,且已領到的議員薪資將會捐給公益團體,隨即快閃。留下滿場錯愕的媒體記者無法繼續追問最重要的一點,是否辭去議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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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失4個月後首次公開露面的木下都議員/zakzak

    或許有人會覺得只是無照駕駛,發生小車禍而已,又不是犯下不可饒恕的罪大惡極事件,沒必要逼人太甚。只是在這個政府官員因不當發言就必須負起責任下台的國度,選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公職人員是日本國民的代表,必須以更高標準要求,也因此才會被日本國民嚴格對待。

    如果只是這樣一件小車禍,一介議員不願下台的事件,我可能也不會特地撰寫本文。我更在意的是,自二戰後起算,日本的民主制度已經運行70餘年,為何在這個國度無法對這樣不負責的議員進行處罰。沒錯,至今為止,只能對這名議員進行道德勸說,頂多是不痛不癢的口頭告誡,更遑論是立刻提案罷免她!

    以下細說為何現階段無法(沒有法規)處置這樣不負責任的公職人員。

    1. 日本選罷法規定,除非公職人員被法庭宣判禁錮刑以上的判決,才能剝奪當事人的公職身份。這次事件雖然還沒宣判,依慣例應該達不到禁錮刑程度。
    2. 罷免權,日本雖然也有制定罷免權,但另設了一條規定,當選1年之內不得進行罷免。原本用意是期望選民認真對待選舉這樣的國家大事,不可如同兒戲,今天當選隔天就罷免人家。
    3. 黨的責任問題。曾經參加過台灣選舉的我來看日本的選舉,第一直覺是非常安靜,簡直感覺不到選舉的熱鬧氣氛,沒看到多少張宣傳海報,運氣夠好才能在地鐵出口附近看到參選人本人在街頭演說。即使是我所居住的地區選出的國會議員都不認識,更不用說只是更小規模的地方議員選舉。據我所知,日本選民也大同小異,基本不認識那些參選人,他們就依靠政黨或名人的背書來決定投票對象。(日本各地狀況不盡相同,此處只指我居住的東京,東京人多不易見,鄉下人少或許常看到參選人。)這次新聞主角是由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背書,結果一出事馬上被開除黨籍撇清關係。道義上來說,有不少選民是看在小池都知事(類似台北市長的地位)的面子上投票給她,出這種事情,應該要由她或是所屬政黨妥善處理。
    4. 議會成員可以投票表決,多數贊成即可發出「辭職勸告」勸告當事人自願離職。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顧慮民意,通常會接受勸告自行辭去職務。可惜這項辦法沒有強制力,遇到這次事件的神隱歐巴桑發揮強韌的歐巴桑精神,即使發出2次「辭職勸告」也硬扛到底。
    5. 議員不上班也可領取足額酬勞,甚至是年終獎金。不論是勞基法的規定或民營企業的就業規則,僱員無故曠職超過一定期限,企業主可以強制解僱。曠職期間,沒有勞動,就沒有勞動所得,但是日本議員們顯然是沒有這樣的規則。
    6. 「除名」意即所謂的懲罰條例中最嚴重的處分,開除議員。這是日本目前法制下最具強制力的辦法。但是,又是但是……執行條件必須是該議員在議會期間做出太出格的行為,經由3分之2以上出席人員投票,有4分之3以上贊成才能通過。
      神隱歐巴桑並不是在議會期間出問題,因此不符合除名要件。可能有人會覺得神隱4個多月都不來開會,豈不是在議會期間!非常可惜,神隱歐巴桑不愧是幹過一屆議員的老狐狸,她早以身體因素向議會請假了。因為議會不是民營企業,不需要上司同意是否准假,議會規則沒有詳細設定這方面的請假辦法。
      不過,即使東京都議會真的對她做出除名處分,她還是有辦法挽回。日本為了盡可能防止發生政黨鬥爭問題,在制度上開了一個口子。依照現行制度規定,被除名的議員可以向該地方政府最高首長提出復議,交由法院審理除名處分是否恰當。現實社會中還真的有議員提出復議後,重新回復議員身份。就在2021年4月,北海道本別町的地方議員被議會除名,結果打官司後回復議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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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京都議員酬勞/TBS news

    不只地方議員,參與國家政事的國會議員也有類似的保護議員規定。而且國會議員可享受的福利更好,一旦被選上國會議員,該月不管有幾天是議員身份,都能領到足額的郵電交通補助費100萬日元。最近的眾議院選舉恰好在10月31日晚間開票完成,初次當選的新人議員立刻符合領取資格。換句話說,剛入職一天都還沒開始正式工作的新人,馬上領到了工作津貼,而且是普通職員薪資好幾倍的100萬日元。

    這項行之有年的規定,在最近被人暴露在社群媒體上,引發民眾議論。各政黨為了平息民怨,紛紛表示會要求自家議員將這筆錢捐出去。

    日本的公職選舉法及議會規則等大致都在二戰後在美國佔領期間完成立法,並沿用至今,雖然有過修修補補,但大體方針並沒有重大變革。或許現在正是需要大幅修改的關鍵時刻。

    重視名譽甚於生命,可能是外人看待日本人的刻板印象之一,在這件事上應該可看出還是有另類的日本人,如同這名神隱歐巴桑的例子。只是日本眾多的地方議員,或許他們的行為沒有這麼誇張,但是要說他們有認真做事,這點我持保留態度。如果有媒體去曝光他們,或許會讓有政治冷感症的日本選民熱情一些吧。

    東京都板橋区議會開會期間打瞌睡,上網購物,看書/FNN

    2021/11/18 posted.

    11月22日傍晚,神隱歐巴桑終於召開謝罪記者會,宣佈即日起辭去東京都議員。1小時多的記者會,由某家電視臺全程實況轉播,其他媒體也以快訊方式報導。記者會上她說明爲何一直戀棧議員身份,「她認爲她是由衆多選民透下神聖的一票所選出的議員,法律保障我的議員身份這一點是民主主義最根本的基礎。我在這4年的任期中不能辜負選民的期盼,因此才一直堅持至今。」

    今日會在此宣佈辭職,主要原因爲即使我想繼續議員工作,上次的公營企業委員會會議無法順利進行,讓我明白議會這個環境很不合理(=欺負我) ,其他議員同事不配合工作的話,我有心進行議員工作也沒辦法。

    據她自己表示,在做出辭職決定前,曾與小池都知事商量過進退問題,她勸導我這屆先行離職,專心處理好車禍事件。人生還很長,等日後打算再復出時,仍然可以找她商量。

    雖然小池都知事給她開了空頭支票,總之這件事也算落下帷幕。

    2021/11/23 modified.

    事後追踪報導,當事人“木下ふみこ”為了表示她是真心懺悔,特地開設個人網頁公開後續處理方式。(2021)令和3年12月19日公告,額外領取的議員薪資等已經捐獻出去,並附上匯款影本。
    https://k-fumiko.jp/

    2025/04/17 modified.

  • 日本版「X分鐘帶你看完〇〇電影」

    日本版「X分鐘帶你看完〇〇電影」

    不知大家還記得2018年網紅谷阿莫因製作「X分鐘帶你看完〇〇電影」被影片所有權人起訴的事件嗎?事件結果在2020年以谷阿莫賠償上百萬新臺幣及公開刊登聲明啓事,達成雙方和解落下帷幕。

    日本在這方面慢了臺灣好幾步,終於在今年6月有人因類似案件被逮捕並起訴,嫌疑人之一與其中一家原告達成和解。據新聞媒體的報導,達成和解的嫌疑人只是幫忙配音旁白,配音70餘部影片酬勞只有約10萬日元,和解金額卻高達1千萬日元。

    ANNnews
    上傳「ファスト映画」的UP主遭逮捕的新聞/ANN news

    沒有達成和解的其他嫌疑人的下場如何?最終結果還有待法庭審理宣判。不過,依據日本的著作權法,一旦判刑,其罰則不輕。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日幣1000萬日元以下罰金

    作爲對比,臺灣的罰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不少臺灣人可能會覺得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外國很多事物總是比自家好。例如,普遍認為日本、歐美這些先進國家的人民道德感比較高!?即使日本人也自認日本國民的“民度”比較高,犯罪率很低。如果有發生犯罪案件,通常會在網路上發現日本人的評論中出現嫌疑人一定是“在日外國人”之類的言論。
    (註:“民度”みんど/mindo,日文用語,指國家或地區的文化或道德水平。)

    生活富足後的現代日本社會對抄襲事件的容忍度相對降低。如同我上篇文章提到日本人指責《魷魚遊戲》的韓國製作團隊抄襲日本多部作品。實際上,日本人其實不是不抄襲,只是現在的懲罰嚴格,犯案成本太高才遏制了這種趨勢。即使如此,曾經看過這種二創影片的觀衆中,有高達8成5的人不知道這是違法影片。

    這兩年因疫情影響,個人經濟發生危機的日本人不少,日本此類未經允許擅自使用、改造他人創作成果爲自己牟利的重大事件,我印象中就有日本人開設漫畫盜版網站供人瀏覽、畫廊僞造知名版畫畫作販售、使用僞造假幣、加上這次的二次創作(二創)影片事件。

    其實,在知識產權意識普及之前,日本也曾經是模仿大國,當時更先進的歐美國家都是日本抄襲的對象。二戰前的大日本帝國憲法也是抄襲當時的德國憲法。

    今年6月這條逮捕新聞出現後,上傳二創電影內容的影片UP主紛紛刪除YouTube帳號,或是停止上傳影片。就有人幫忙計算這些UP主如果被求償,需要負擔多少賠償金額。先不論這些金額會不會成真,這些觀看次數排名靠前的YouTube帳號基本都消失了,目前還能找到的日本版二創電影數量已經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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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看次數排名靠前的YouTube帳號排行榜/ワトソンくん【時事系】/YouTube

    出於好奇,我在YouTube上搜尋谷阿莫,經歷過臺灣檢方調查起訴的他,近期仍然在上傳的影片如果放在日本現在這個環境,他會不會有事?

    附帶說明,日文中為了說明這種「X分鐘帶你看完〇〇電影」類型影片,利用fast+映畫(電影),新創了詞彙「ファスト映画(ファストえいが)」。除此之外,還有其他非主流講法「ファストシネマ、ファーストシネマ、あらすじ動画」。

    2021/11/10 pos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