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還記得2018年網紅谷阿莫因製作「X分鐘帶你看完〇〇電影」被影片所有權人起訴的事件嗎?事件結果在2020年以谷阿莫賠償上百萬新臺幣及公開刊登聲明啓事,達成雙方和解落下帷幕。
日本在這方面慢了臺灣好幾步,終於在今年6月有人因類似案件被逮捕並起訴,嫌疑人之一與其中一家原告達成和解。據新聞媒體的報導,達成和解的嫌疑人只是幫忙配音旁白,配音70餘部影片酬勞只有約10萬日元,和解金額卻高達1千萬日元。
沒有達成和解的其他嫌疑人的下場如何?最終結果還有待法庭審理宣判。不過,依據日本的著作權法,一旦判刑,其罰則不輕。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日幣1000萬日元以下罰金。
作爲對比,臺灣的罰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不少臺灣人可能會覺得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外國很多事物總是比自家好。例如,普遍認為日本、歐美這些先進國家的人民道德感比較高!?即使日本人也自認日本國民的“民度”比較高,犯罪率很低。如果有發生犯罪案件,通常會在網路上發現日本人的評論中出現嫌疑人一定是“在日外國人”之類的言論。
(註:“民度”みんど/mindo,日文用語,指國家或地區的文化或道德水平。)
生活富足後的現代日本社會對抄襲事件的容忍度相對降低。如同我上篇文章提到日本人指責《魷魚遊戲》的韓國製作團隊抄襲日本多部作品。實際上,日本人其實不是不抄襲,只是現在的懲罰嚴格,犯案成本太高才遏制了這種趨勢。即使如此,曾經看過這種二創影片的觀衆中,有高達8成5的人不知道這是違法影片。
這兩年因疫情影響,個人經濟發生危機的日本人不少,日本此類未經允許擅自使用、改造他人創作成果爲自己牟利的重大事件,我印象中就有日本人開設漫畫盜版網站供人瀏覽、畫廊僞造知名版畫畫作販售、使用僞造假幣、加上這次的二次創作(二創)影片事件。
其實,在知識產權意識普及之前,日本也曾經是模仿大國,當時更先進的歐美國家都是日本抄襲的對象。二戰前的大日本帝國憲法也是抄襲當時的德國憲法。
今年6月這條逮捕新聞出現後,上傳二創電影內容的影片UP主紛紛刪除YouTube帳號,或是停止上傳影片。就有人幫忙計算這些UP主如果被求償,需要負擔多少賠償金額。先不論這些金額會不會成真,這些觀看次數排名靠前的YouTube帳號基本都消失了,目前還能找到的日本版二創電影數量已經不多。
出於好奇,我在YouTube上搜尋谷阿莫,經歷過臺灣檢方調查起訴的他,近期仍然在上傳的影片如果放在日本現在這個環境,他會不會有事?
附帶說明,日文中為了說明這種「X分鐘帶你看完〇〇電影」類型影片,利用fast+映畫(電影),新創了詞彙「ファスト映画(ファストえいが)」。除此之外,還有其他非主流講法「ファストシネマ、ファーストシネマ、あらすじ動画」。
2021/11/10 po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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